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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阳市质监局推行说理式执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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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贵州省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应用“说理式”行政执法模式,已办理了十多个行政执法案件,由于在执法过程中向行政相对人说清了执法缘由,使许多行政相对人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因而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了行政相对人因为了解而理解,因为理解而支持的良好局面。

  4月18日,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下辖各区、县(市)局及稽查分局进行了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与应用培训,以新修改的行政执法文书的应用为切入点,推行“说理式”行政执法新模式的试点工作。

  据介绍,在“说理式”执法工作中,该局要求全体执法人员做到“三个说清”,一是向行政相对人说清其违法事实和社会危害性,以案说法,摆事实,讲道理,告知其应该怎么做,不该做什么,使其深刻认识自身错误,心悦诚服地接受处罚;二是向行政相对人说清处罚依据,在认真宣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促其学习领会,努力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以避免违法行为的再度发生;三是向行政相对人说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方法,使其正确行使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说理式”执法是该局顺应新形势下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而推行的一种新的行政执法模式。以对传统执法文书的改革为切入点,在广泛征求和吸取一线执法人员、法律专家和司法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该局对《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30种执法文书作了修改。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律要求写清对行政相对人违法事实的认定、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及行政相对人享有的司法救济途径等内容。新执法文书的修改和应用,充分体现了对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申辩权的尊重,弥补了旧执法文书过于简单、概括、模糊、说理性差的不足。
作者:李艳 欧阳维民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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