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家具、木质门、LED灯、印刷品、家用太阳能热水器5种产品均是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产品,这些产品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人身健康安全。辽宁省质监局组织有关检验单位对这几类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全省14个地区120家企业生产的165批次产品,产品抽样平均合格率为93.3%。
此次抽查了35家木制家具企业生产的3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80%,不合格项为甲醛释放量、木工要求、抗冲击、漆膜耐香烟灼烧、附着力和推拉构件结构强度。抽查15家木质门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3%,不合格项为抗冲击;抽查28家LED灯企业生产的28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2.9%,不合格项为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防护和介电强度;抽查25家印刷品企业生产的70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8.6%,不合格项为外观;抽查17家家用太阳能热水器企业生产的17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针对本次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辽宁省质监局要求各市质监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对涉及质量安全风险排查及产品质量提升的产品,要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落实质量主题责任,提升产品质量总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