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食品行业新要求施行 生产企业须积极备战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2013年1月1日起,食品企业即将迎来行业新要求的施行,新要求包括国家强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国家强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口食用植物油检验监管工作要求等。

  即将实施的新规涉及面较广,包括所有预包装食品及食用植物油等产品。对现有进口食品贸易企业、国外发货人及生产商而言,这些新要求将会对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周期和流程有较大影响。为保障消费者利益,积极稳妥落实国家标准及国家质检总局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从事进口食品贸易企业、国外发货人及生产商须提前积极应对,避免损失,建议从两方面采取措施。

  一是加强标准相关内容学习。《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明确规定营养标签的强制标示内容、营养成分的名称及顺序、标示单位等内容。企业应配备具有食品专业知识背景人员制作食品标签,确保所制作的营养标签符合要求,避免因数值修约或标示单位等差错影响报检资料受理时限。

  二是切实履行营养标签质量第一责任人职责。卫生部明确规定,进口企业是营养标签质量第一责任人,须对营养标签数据的准确性负责。企业应积极与食品生产厂商沟通,及时、全面向境外发货人或生产商通报国家标准及相关要求内容,明确厂商确定营养标签数值的方法,提交相关检测报告或计算方法,从源头上确保营养标签数据符合标准要求。

作者:钟慧慧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0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