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仙居县县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强县建设,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凡在仙居县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农业、服务业企业或组织,从事合法生产经营三年以上;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管理体系健全,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企业具有良好的经营绩效,经营规模、利税、总资产贡献率居市内同行业前列,最近3年未发生亏损现象;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顾客满意程度高;应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并在节能、减排、降耗等方面成效明显;得到县级有关主管部门的推荐。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并参与2012年度仙居县县长质量奖的角逐。申报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获得县长质量奖的企业由仙居县政府表彰奖励,颁发县长质量奖奖牌、证书,并对获奖企业每家奖励30万元奖金。
“县长质量奖”是县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仙居县政府通过引入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不断提高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该县企业的综合竞争力,推动该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