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由山东省邹平县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邹平县府办、城管局各一人组成考核组,邹平县府法制办主任带队,来邹平县质监局进行科学发展综合考核。
此次考核本着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原则,围绕四项主要内容,一是精神文明建设,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是依法行政和应急管理,四是环境卫生与容貌治理。
经过考核,考核组一致对该局的相关工作表示满意。
近年来,邹平县质监局在邹平县委、县政府及省、市质监局的正确领导下,事事争当排头兵,样样工作不放松,在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等方面都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文明建设,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与质监业务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先进单位”;邹平县委、县政府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平安邹平先进单位”等;被市质监局评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单位”、“质量主体责任年活动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二是切实强化廉政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规范人的良好机制。并把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败、源头治理、提速提效等工作列入了全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内容,进行细化、量化,严格实行责任制,同时,不断完善考核办法,规范考核程序,健全考评运行体系。
三是2012年来,在邹平县委、县政府和市局的领导下,在邹平县政法委的具体指导下,严格按照综治工作部署,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履行质监职能,积极开展“效能建设年”活动,确保了产品质量、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使用安全,为邹平经济发展,构建生态文明幸福新邹平发挥了质监部门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