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岐山街窝点制假手表案已由白云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洪美玲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尹进犯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白云区质监局联合广州市公安便衣支队,对白云区太和镇大源村岐山街一巷28号6楼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生产加工假冒“ROLEX”、“SEIKO”、“CK”等注册商标手表表面生产窝点进行查处。现场抓获洪美玲、尹进,并现场缴获假冒“ROLEX”、“SEIKO”、“CK”等注册商标的手表表面共计36610个及生产设备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