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泉州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2年1月至11月,泉州检验检疫局在对134批、货值7618万美元的进口成套设备检验监管中,发现7批、701台、货值1752.5万美元的进口成套设备无安全警告标识。
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规定,设备要有安全警告标识,进口设备警告标识必须使用中文。如果未译中文,使用英文容易导致错误的操作或无法清楚了解相关注意事项,从而可能带来意外伤害。据分析,泉州连续出现无中文安全警告标识的进口成套设备主要来自日本。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制造商主要以欧美市场为导向,将输往欧美地区的产品不加任何改进,直接输入中国,忽视了我国强制性技术法规要求以及使用环境和文化;二是国内企业过分相信外国名牌,在签订合同时,没有考虑进口设备使用环境的变化,没有要求制造商提供符合我国技术规范的产品;三是进口商和企业对进口设备电压制式、电源插头、标识图形等不符合我国相关标准和规范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对此,泉州检验检疫局加强了对进口成套设备的检验把关及其后续监管,对安全警告标识整改合格的设备才允许企业投入使用。为确保进口成套设备安全,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口设备须注意两个方面。一是加大对我国进口设备有关标准法规的宣传力度。在签订进口设备合同时,要特别注明我国相关技术规范,使国外出口商了解我国对进口设备的相关规定,严格按我国标准要求生产或改进出口产品。二是严格安全警告标识管理。企业进口设备时要及时按我国《商检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在进口设备时发现无安全警告标识和未使用中文安全警告标识,要按我国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技术整改,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