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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质监局给质监行政执法装上“电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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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刚刚结束的全国质检系统十大法治创新奖评选活动中,山东泰安市质监局推行的“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的开发与利用”,入选全国质检系统十大法治创新奖。泰安市质监局局长刘运富告诉记者,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是规范、保障、监督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有效平台,是促进行政执法高效高质开展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提升质监形象和依法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

  如何有效确保执法打假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遇到紧急突发情况,如何让上级部门详细了解现场情况?这是各地质监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都会遇到的问题。在泰安市质监局,应对这些问题的办法很简单,就是信息化。该局稽查部门与电信部门共同研发了全方位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通过信息化综合执法办案平台和天翼3G智能终端、高速无线宽带的优势,将一线办案、案件审理各个环节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具有证据搜集固定、远程调度指挥、上下互动指导、调解规范处置、典型案例指导、执法数据处理、执法信息共享等功能。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随时携带现场执法记录仪,该记录仪能够对执法现场进行动态、静态的音视频记录,一方面便于对违法行为进行摄像、录音取证,起到重要证据收集和保存作用;另一方面,记录仪如实记录执法人员的一言一行,保证了资料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执法人员需在执法活动结束后12小时内,将现场执法记录仪记录的信息转存到信息库,方便后续查询取证。

  2012年10月31日14时50分,泰安12365质监热线接到群众举报,岱岳区某幼儿园的3个孩子在饮用了某饮品公司生产的果汁饮料后,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呕吐、腹痛、腹泻现象。接到市局食品安全应急指挥中心的指令后,岱岳分局现场检查组携带现场执法记录仪前往该企业,依法对库存产品进行封存,对库存产品进行抽样检验,责令该厂采取有效措施追回售出的问题产品,并向岱岳区食安办报告,向工商部门发出协查通报。以上所有执法过程,全部通过执法记录仪实时传回到市局指挥中心。

  “执法记录仪一直‘盯’着我们呢。只要到企业检查就得带着它。”参与这次执法行动的岱岳区质监局执法大队队长裴军告诉记者,由于该食品案件涉及幼儿身体健康,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泰安市质监局通过全方位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实现了市、县两局即时交流互动,市局通过网络视频参与指导县市区局案审会。最终,涉案企业的负责人心服口服地履行了处罚决定。

  据该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推广电子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以来,泰安市质监局行政执法工作效率有效提高,行政执法工作微观和宏观管理得以强化,执法工作实现了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

作者:马敏 王霞 朱文达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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