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对2012年以来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2年以来,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和消费者申诉举报,该质监局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30人次,重点检查大米、调味品、卤制品、糕点等热销的品种,共检查中心城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35家,立案30起,端掉窝点3家。
在检查中发现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未经许可或超生产许可资质范围生产食品。企业获得了某一类食品的生产许可证,为了开拓市场生产其它食品,存在打擦边球的侥幸心理。二是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如标注过期的标准和生产许可标志,标签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是不能持续地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必备条件生产食品。部分企业在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不注意生产环境出现脏差现象、未建立原材料采购、进销货台帐、未按要求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等。
根据企业违法性质的不同,该质监局采取了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或质量问题的、故意无证生产的,加大处罚力度,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对标识问题、非主观故意违规的,责令改正或从轻处罚。
在办理的17起申诉件中,该质监局采取“及时受理,适当调解,按时回复”方式进行处理,坚决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1万元。
该质监局局长黄凯表示,还将开展大米、预包装食品专项检查。严格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预包装食品标签不规范违法生产经营活动,严厉打击大米油抛光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