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服务食品生产企业规范食品标签,湖北荆州市质监局作出决定,在中心城区实行食品标签审查制度,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是国家强制性食品安全基础标准。标准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全面推行的食品标签管理制度进入了实施阶段。各单位和食品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到食品标签标识是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食品营养标签对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标签标识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明确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标签标识的责任主体,质监部门要履行职责,加强食品标签的监管,做好服务工作。
食品标签量大面广,印刷成本高,数量大,使用周期长,技术要求严,容不得半点差错,否则经济损失惨重。各食品生产企业要高度重视食品标签的设计制作工作,按规定申报食品标签审查,确保企业食品标签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食品标签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众科学选择膳食;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健康;有利于科学宣传有关食品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据悉,荆州市质检所承担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食品标签审查工作是一项具体、细致的工作,量大,责任重。在接到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标签(清样或草稿)审查申报后,要建档登记,安排专人对照标准进行检验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提供技术服务,对形成的正式食品标签要留底备查。对于刻意通过食品标签弄虚作假的,荆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将加大行政执法的力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