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城市照明节能评价标准》送审稿(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议于2012年11月27至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郭伟博士主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领导出席会议,并对送审稿的审查提出了具体要求。来自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城市照明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及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等编制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成立了由10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主编单位代表编制组对《标准》编制的背景、工作情况、主要内容及其特点做了全面介绍。审查委员会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认真细致地审查、讨论,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1.《标准》送审资料齐全,内容完整,结构严谨,条理清晰,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2.《标准》结合城市照明的特点及其技术条件,从单项项目和区域项目两个方面出发,统筹考虑全寿命周期内节能、节材、经济、保护环境和满足功能需求之间的关系,分别建立了由城市照明管理体系建设、照明质量、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安全、环境保护和运营管理七类指标组成的城市绿色照明节能评价体系,技术指标和评价等级设置合理。
3.《标准》基于我国国情,吸收了各地城市绿色照明工作的经验,适应我国不同地区,并符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对促进我国城市照明节能技术的应用、改善城市照明质量、推进我国城市照明建设的科学化和标准化具有重要意义。
4.《标准》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5.与会专家和代表对《标准》提出了下列意见和建议(略)。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对《标准》的审查,并希望编制组根据审查会意见进行修改和完善,尽快完成报批稿,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