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河北石家庄市质监系统以四项内容为重点,对该市食品生产企业展开了清查治理。
对企业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原辅料的可追溯和原辅料的污染等问题;
对企业生产过程和关键控制点控制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不按标准、工艺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不控制、无记录和执行标准有效性等问题;
对企业出厂检验和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了产品出厂不检验、检验项目不全、标识标注不规范以及销售产品的不可追溯等问题;
对企业委托加工备案情况进行清查治理,重点解决委托加工不备案、执行落实委托加工备案相关事项不到位及以协议监制、授权生产、荣誉出品等形式规避监管等问题。
通过一系列清查整治,石家庄市质监系统重点监督规模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了五个100%。即,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承诺率100%、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成立率100%、原料查验率100%、购进和使用原料台账登记率100%、建立原料进货和使用制度100%。
同时,石家庄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还依法对食品生产企业的出厂检验能力展开比对验证,提高了检验人员的检验能力和水平,对检验能力不符合要求的企业,限期进行了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