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领域出现了一个新特征:技术标准专利化。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关系日益密切,并与技术创新交织在一起。
据统计,全世界1.6万项国际标准中,99.8%是由国外机构制定的,我国参与制定的不足千分之二。与此同时,我国60%的出口企业遭遇国外技术壁垒的困境,每年经济损失高达500亿美元。尽管政府希望通过制定标准来降低损失,却苦于企业没有核心知识产权和技术,中国标准一度遭遇难产,陷入“纸上谈兵”的境遇。
2005年6月29日,“闪联”成为面向3C产业的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标准,也是在这一领域由我国企业发起并主导及自主创新的第一个“中国标准”。在知识产权这个没有硝烟的战场上,闪联一路领先。
重压之下必有“勇夫”
数字家庭,源自十几年前美国人提出的“智慧屋”概念。直到1999年微软到我国推广“维纳斯计划”,数字家庭这一概念才在我国落地生根。
2000年,联想研究院派出技术骨干进行产业化研究发现,不论是电视产业、信息技术产业还是移动通信产业,都在各自的领域内垂直发展,彼此之间没有交叉。他们产生了一个想法,何不在产业的融合和水平化发展上进行攻关?经过一年的努力,联想研究院推出了完整的演示系统,其中包括媒体流技术以及无线媒体流的传输等。
但是,在随后的系统推广中,联想逐渐意识到,如果更多企业能联合起来做标准,将使这一技术拥有更强的生命力。这个念头让联想自己也“惊诧”了。的确,当年国家在制定产业标准时都是以科研院所为核心,并且每年都以国家计划的方式进行,完全由企业自发制定并主导的行业标准在当时还是空白。
在信息产业部的支持下,联想开始紧急寻找产业联盟的发起企业,但这个想法能得到多少企业家的认同,并没有把握。“结果出乎意料,竟然谈一家成一家!”闪联工作组秘书长杨楠说。
杨楠介绍,此前,TCL力推“HiD(Home Information Display的缩写)”,康佳有“e家居计划”,海信有“3C战略”,
长城有“IF战略”,这些都是针对数字家庭产品互联互通而实施的。不少企业斥巨资进入该领域,却因为大环境不成熟铩羽而归。这些企业在面对国际产业竞争和发展方向的问题时都认识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将是增加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最佳筹码。五位巨头一拍即合。
2003年7月17日,由5家企业发起、7家单位共同参与的“信息设备资源共享协同服务”标准工作组(简称IGRS标准工作组,又称“闪联”)正式成立,共同制定IGRS协议规范。
“当初定标准时,闪联曾想和国外企业联合在一起,后来发现这个想法错了。”杨楠说,“做标准有点像圈地。闪联圈的地特别好,在业界绝对是领先的技术,但是在与一些国际知名厂商接触时,对方却要求必须全面采用他们的技术标准。这是联想、TCL等核心企业万万不能接受的”。面对困境,闪联毅然选择了自主发展的道路,最早加入的12家企业按照各自的优势进行分工,就这样,各厂商在闪联技术和产品开发上的人员投入累计达到500余人,资金投入超过1.2亿元。
自主研发并不是闭门造车。在按部就班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闪联也时刻保持着与国际企业的接触。当时,类似闪联的标准组织还有两个:一个是由索尼、英特尔、微软等17家企业发起的数字家庭联盟(DLNA),另一个是由松下、索尼、东芝等14家日本企业组成的UOPF组织。这两大组织代表着欧美及日本企业对3C发展方向的产业判断。2003年10月,在美国工作组开会研究标准进展计划时,联想作为DLNA的参会代表公布了自己的计划,同时把样机放在桌子上。惊诧之余,全体代表起立鼓掌:“原来中国企业真的可以做标准!”“不但是文本,连样机都有了!”跨国企业对闪联的态度迅速转变,许多国际巨头如飞思卡尔、飞利浦、ST等企业纷纷要求加盟闪联,并且参与标准的制定。至此,中国闪联标准开始全面抢跑,冲刺国际标准。
迎难而上修成正果
仅仅一年时间,闪联的加盟企业就先后发布了79项发明专利。然而,在总结归纳时,闪联却发现了新的问题。首先是专利池的运作机制。企业把最核心的技术内容放进联盟里,必然牵涉到利益,如何把专利转化成一种利益回报给企业?其次,标准是一个不断滚动和向前发展的产物,势必决定专利也是动态的。随着技术体系的不断延展,联盟在定位核心专利方面需要长期跟踪和维护,并且要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思路来推进。同时,做标准需要大量的资源投入和专利支撑,而专利的申请、检索、注册等要花费大量的资金,在国内完成这些程序需要花费将近20万元,在美国或欧洲的信息技术领域申请国际专利,至少需要花费20万美元。面对这个投入巨大并且需要长期运作的战略来说,闪联没有国外相关专利机构深厚的积累,在专利的实施和部署方面也落后于对方。能否坚持?如何改进?成了必须解决的问题。
“这就需要联盟成员共同抬起这顶轿子,打一场知识产权的硬仗。”杨楠说,闪联在知识产权体系、产业化体系以及治理结构等方面进行了很多有益的尝试,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体系。
在商标方面,闪联在工作组成立的当天即发布了闪联联盟标识,以统一的形象和标识以及标准认证进行统一管理,促进标准的商业推广模式走向成熟。在知识产权方面,闪联制定出可实施的专利授权和使用模式,体现成员的知识产权价值,鼓励、承认和尊重参与成员的技术贡献。
闪联知识产权小组还提出、修改并颁布了《闪联标准工作组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简化、明确和完善工作组的标准和知识产权管理,以确保闪联标准产业化的成功。
在参照国际标准组织先进的知识产权运作模式后,闪联知识产权管理策略明确了一点,即在标准制定中,闪联标准的实施者将可以使用和得到会员提交给标准工作组的提案中包含的任何著作权、专利、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许可。各会员可以选择以专利池、公平合理非歧视且免费或公平合理非歧视三种方式对其拥有的闪联核心专利进行许可。
通过专利池的模式和一站式的专利打包许可模式,闪联为有意使用闪联标准的厂商降低了风险和谈判运作成本。闪联坚持国际化的战略和“公平、开放和兼容”的合作模式,与国内外重要标准组织建立了紧密的联系与合作,使联盟在国际上站稳脚跟。
闪联还坚持以市场驱动来带动产业化,让有限的资源在短时间内为企业带来效益和利润,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加入,并带动标准的产业化。2006年6月,闪联召开了自主知识产权的DRM版权保护技术发布活动,一口气发布了闪联任意听、闪联魔音棒和闪联PCI声卡三款产品,吸引了包括全球五大唱片公司、杜比、DTS等领导性厂商参加。
“以闪联为代表的标准组织真正实现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的开放国家行业标准,这种标准的制定有效地整合了自主知识产权,为整个产业链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和潜在的商机。”闪联标准工作组组长孙育宁说,四年来,闪联走出了一条以企业联合自主创新、以标准推动产业发展的道路,不断向“技术产品化,产品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产业化”的目标迈进。
闪联品牌推广经理张德谦介绍,目前,闪联拥有专利204项,均为3C融合核心技术,联盟成员已达86家,覆盖国内计算机产业41.7%、电视机产业84.3%和手机产业46%的市场份额,具有鲜明的产业代表性,在这些企业的积极参与下,2006年超过20款各个品牌的闪联产品面市,总销量突破200万台。
到目前为止,闪联是国际上在家庭网络领域惟一进入最终委员会草案投票流程的标准。杨楠强调,如果进展顺利,闪联有望突破目前我国乃至全球3C产业技术标准难以统一的障碍,成为全球首个3C国际标准,这将为中国3C产业的腾飞创造更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