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湖南株洲市政府食安办牵头,该市质监局、粮食局、工商局、公安局、食药局联合开展的打击生产经营食用散装油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自株政告[2012]4号《关于禁止加工经营使用无包装无标识散装食用油的通告》颁布以来,株洲质监局全面落实通告精神,重点对生产散装食用油的获证企业进行了现场宣传,督查并责令其严格按株洲市政府要求落实,禁止生产散装食用油。
此次行动中抽查了该质监局管辖的获证企业株洲金湘江油脂责任有限公司,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全面落实了通告精神,未生产散装食用油。下一阶段,将进一步落实株洲市政府部署要求,将打击散装食用油的工作作为今后食品安全的常态化监管工作,以确保株洲市民食用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