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蔡岩红国家海洋局日前批准发布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行业标准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该导则将为今后海洋溢油事故调查及其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评估提供科学的技术标准。
据国家海洋局环保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据统计,仅1976年至2002年,我国沿海平均每4天就发生一起溢油事故,其中溢油量在50吨以上的重大事故就有53起,每起溢油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与生态损失至少都达几百万甚至数千万元。
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在海洋溢油事故处理中,除了对事故现场造成的直接损失进行调查外,还需要对海洋生态环境方面的损害进行科学评估,以此来确定污染损害造成的海洋生态赔偿责任。
为此,国家海洋局自2003年组织北海分局监测中心开展了“海洋溢油对环境与生态损害的评估技术与应用”研究,并在取得国家海洋创新成果一等奖、经过一定管理实践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标准编制工作。
此次出台的《海洋溢油生态损害评估技术导则》,将为海洋溢油事故的调查及其造成的海洋生态损害的评估提供科学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