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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八大举措探索特种设备监管体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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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浙江余姚市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特种设备数量大幅增加,近年来年增长率达20%左右。截至目前,该市特种设备注册登记总量为1.65万台,其中锅炉869台、压力容器3695台、电梯4424台、起重机械6854台、厂内机动车690台、大型游乐设施10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达4400余家。如按照目前递增速度,预计将会在2013年底突破2万台。在此情况下,原有特种设备监管体制呈现出特种设备量大面广的现状与监管力量薄弱、单一监管格局与特种设备全社会分布监管难到位两大矛盾,部分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主体责任不强,导致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为切实有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近年来余姚市推出八大举措,积极探索特种设备监管体制创新,基本上形成了“以责任制为龙头,政府负责、职能部门牵头,责任明确、分级负责”的阶梯式监管模式,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了增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参与力量明显增加,并形成了多层次、多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近年来特种设备运行保持安全稳定。

  (一)积极争取,将特种设备安全纳入余姚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特种设备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余姚市早在2004年底就将此纳入该市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安全目标责任制考核。在2005年的余姚市政府安全目标责任书上把特种设备安全列入了考核范围。2006年又在上一年的基础上,将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率、定期检验率、持证上岗率等内容纳入到安全目标责任书中,使之该考核内容逐步完整起来。2011年,余姚市政府又把包含特种设备安全的质量安全工作列入了对乡镇(街道)的年终政绩考核范围,这在宁波市各县(市)区中还属于首创。由此,既有利于乡镇(街道)对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引起重视,把原来误认为的份外事变成为份内事;又有利于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通过乡镇(街道)与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将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以书面形式固化,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安全主体意识。

  (二)精心谋划,建立和健全余姚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各乡镇(街道)的特种设备协管员,原由乡镇(街道)质监员兼任,精力难以集中。随着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日趋提高,该市在2004年底单独建立安监局的基础上,2005年余姚市政府发文要求规模大的乡镇(街道)单独建立安管所,一般乡镇在工贸办挂牌设置安管所,并明确安管所内有专人分管特种设备,设立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至2005年7月底,全市各乡镇(街道)以及有下属单位的市级部门共27名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全部到位。在此基础上,该市建立协管员季度例会制度,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总结回顾上季度工作,部署下阶段工作。2007年乡镇(街道)机构改革,明确各乡镇(街道)单独建立安管所,并要求安全管理的组织网络延伸到行政村(社区)。对此,该市对乡镇(街道)及时布置,全市304个行政村(社区)均设立了特种设备安全协管员,并健全和完善了从余姚市质监局到基层所、乡镇(街道、部门)、行政村(社区)的四级安全监管网络。

  (三)多方努力,建立覆盖全市的基层质监所并实现重心下移。特种设备安全真正实施有效监管,必须重心下移。为此,余姚市质监局直接在中心乡镇(街道)设立基层质监所,推行分区域监管。2008年5月,四个质监所全部挂牌开展工作,机构、人员列入编制内,经费纳入余姚市财政预算,质监职能在本区域内全覆盖,各所均有专人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2010年4月,泗门镇列入宁波市卫星城市试点镇后,该市又及时对质监所管辖区域作出调整,增设了泗门质监所。余姚市质监局对8%的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全面检查任务(每年约350家左右)从去年起已全部布置到五个基层质监所。该市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整治和历年不合格特种设备的清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也与基层质监所监管密不可分。近四年来,基层质监所共巡查特种设备使用企业1685家,检查特种设备8000余台,发现安全隐患569处,全部完成整改;发现“三非”违法行为66起,全部立案查处。

  (四)强化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近年来,该市每年派出基层质监所工作人员到浙江省质监局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已有10人获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书。采用市、县(市)两级培训乡镇(街道)协管员,宁波培训以专家授课为重点,余姚培训以实务操作为主,全市22个乡镇(街道)协管员已全部完成了市、县(市)两级培训。行政村(社区)协管员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培训,余姚市质监局派员授课,今年已有70%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参加培训。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由余姚市质监局组织,宁波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负责培训,宁波市特检院统一考试发证。近三年来,共组织各类取证培训37期,培训人员3500余人。去年,又对该市特种设备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宣贯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规,增强使用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两年来累计培训使用企业主要负责人1000余人。通过强化培训,有效提高了监管人员业务能力,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进一步增强。

  (五)明确责任,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覆盖推进分级监管。在余姚市政府将质量安全列入对乡镇(街道)政绩考核内容,并将特种设备安全作为余姚市政府对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的基础上,该市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作为明确责任、分级监管的工作依据。《意见》明确由余姚市质监局负责重点监控设备的检查,基层质监所负责全面检查企业的巡查,乡镇(街道)安管所负责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的巡查;规模以下企业每年抽查率为10%,由行政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规模以下企业的巡查。由此通过这四级的巡查工作,促使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

  (六)有序有效,着力构建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机制。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必须快速反应,开展有序有效救援,将事故损失降至最低限度。2007年,该市编制颁发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进行一次修订完善,并分类开展不同类型事故的应急救援演练,切实增强对特种设备的预防和处置能力。2008年,针对夏季停电引起电梯关人事件频发等突出问题,该市采取“两条腿走路”办法,立即组建了两支电梯应急救援队伍。一支是由部分电梯维保单位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另一支是余姚市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队伍,两支队伍均与公安110接警指挥中心联网联动,既发挥专业优势,又发挥快速反应优势,相互配合与弥补,收效较好。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队伍成立后,余姚市质监局专门派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讲授电梯困人救援专业知识,并组织两支队伍进行了应急救援演练。2010年,针对消防大队老兵退伍、新兵入伍,人员变化较大等情况,再次对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培训。同时,余姚市质监局开展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联合宁波市特检院在兰江街道四明社区举办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暨电梯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使广大住户接受了电梯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受到居民欢迎。电梯应急救援队伍成立以来,已接警处置60余次,全部救援成功。

  (七)考评挂钩,不断增强各级监管人员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余姚市质监局探索特种设备监管体制创新以来,每年年初均有监管工作计划,出台本年度工作要点;年中有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乡镇(街道)协管员参加的监管工作会议,通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布置下阶段重点工作;年终有考核,根据年初的计划和布置的任务,依照考核办法进行逐项考评,对先进进行表彰和适当奖励,对工作落后的进行谈话诫勉,从而增强了各级监管人员的使命感和工作责任心。

  (八)典型引路,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余姚市质监局运用有效的特种设备监管工作方法,注重“抓两头、促中间”。对于主体责任落实到位、管理规范的,如宁波凯驰胶带有限公司、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余姚市质监局树立标杆、宣传典型,带动面上其他企业。各乡镇(街道)开展监管工作有创新、有亮点、有成效的,也进行积极推广,如泗门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的经验已在该市进行介绍推广。对于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涉及“三非”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余姚市质监局严厉查处;符合“黑名单”制度规定的,则向社会公开曝光。通过这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余姚市特种设备监管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作者:佚名 来源: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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