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12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宣传活动,厦门市质监局三项举措开展普法宣传:
一是突出活动重点。通过质监局内部OA办公系统“法规速递”栏目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宪法》全文。同时,结合年度学法计划,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强制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规定》等专业法律法规,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意识。
二是开展主题宣传。按照市依法治市办的统一部署在厦门市中山公园开展质监法律法规咨询宣传活动,现场分发宣传材料1500份,接受过往群众咨询70人次。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詹沧州在质监局摊点详细了解有关电梯安全常识。
三是强化青少年普法。12月5日,与厦门市园南小学联合举办“12•4法制宣传日—质监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共有140多名小学生参与活动。通过活动,让学生从小掌握相关的安全常识、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投诉渠道,从而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更健康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