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支队开展了以获证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委托加工备案、标识标注“四个重点”为主要内容的化妆品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检查,发现两家委托加工未备案的,一家企业在产品上无须标注而标注了“QS”标志和生产许可证号,一家企业存在超范围生产的违法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支队坚持该教育整改的教育整改,该立案查处的立案查处,坚持行政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把说理式执法贯穿始终。
专项监督检查成效明显,宣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打击了化妆品行业的违法行为,规范了化妆品企业,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