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瓯海区景山街道等3家单位为“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鹿城区南汇街道春晖路等12条街(路)为“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街”。
今年以来,温州市各级十小办和牵头部门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根据浙江省十小整规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地方工作重点,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全市十小行业质量与安全整治和规范成果的巩固、十小行业质量安全创先示范创建等各项工作。今年初,温州市开始启动申报省、市级“百镇百街”示范创先单位的评审工作。经过对各地29家乡镇(街道)、社区(村)的书面申报资料的审查,最终确定16家申报市级示范创先单位。6月份,由温州市委农办(市农业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负责带队,抽调市牵头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组成现场评审组,全面开展市级示范创先现场评审。
温州市政府根据评审结果,正式命名瓯海区景山街道、文成县玉壶镇、洞头县东屏街道东岙村等3家单位为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乡镇(街道、村),鹿城区南汇街道春晖路、鹿城区滨江街道金桥路、龙湾区雁荡西路(汤家桥路至清江路段)、瑞安市汀田街道商业街后里、乐清市柳市镇惠丰路、乐清市虹桥镇飞虹路、永嘉县上塘功能区环城西路、平阳县萧江镇永乐路、苍南县龙港镇龙跃路、苍南县桥墩镇松桥路、泰顺县泗溪镇泗玉路、泰顺县罗阳镇公园路等12家单位为温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街。
截止目前,温州市已创省级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创先单位4家,市级十小行业质量安全示范创先单位5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