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盛传“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正式实施”的消息。11月29日,全国家电标准化委员会家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部部长鲁建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辟谣:“并没有所谓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细则》,网上盛传的所谓《细则》是早在2009年就已经通过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定,向国家标准委报批,但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国标委正式的批准施行,因此目前消费者在卖场还不能看到相关的标识。”
事实上,由于缺乏家电“保质期”的指引,令部分消费者家中电器超期服役,从而造成安全隐患。因此,业内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规范细则并应加速超龄家电的回收。据鲁建国介绍,规范细则将明确电视、冰箱、洗衣机等日常使用家电的使用年限,并强调厂家应该承担使用年限内的事故责任。规范细则的施行也将促使厂家更关注维修质量,保障了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而如果家电过了“安全使用年限”出现安全事故,厂家将不再承担责任,因此消费者要时刻关注家电的安全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