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在银川市玉皇阁街心公园,宁夏检验检疫局参加了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织的法制宣传日活动。
2012年,法制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做好此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精心安排,不畏严寒,做到了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后勤保障到位,展示了检验检疫部门的良好形象。
一是把法制宣传与教育相结合,运用丰富多样的形式广为宣传。工作人员不畏严寒,在现场悬挂了醒目的宣传横幅,摆放了法制宣传展板,向群众发放有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指南》等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增强了法制宣传的辐射力。
二是将法制宣传与服务相结合。针对群众提出的涉及进出口食品、化妆品、进口家用电器、认证认可、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等问题,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的讲解,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识别真假伪劣鉴别能力。
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注重把法制宣传与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开展业务工作时,检验检疫人员既是检验员,又是宣传员,积极向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宣传,使群众、进出口企业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有了深层次的了解。
该局以12.4法制宣传日为载体,通过一系列的法制宣传工作,达到了普及和提高法制宣传实效性和扩大宣传覆盖面的良好效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检验检疫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