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2年,各地认证监管部门按照质检总局和认监委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工作方针和“五个创新”的总体要求,严格履行监管职责,扎实推进认证认可工作,切实发挥了认证认可“传递信任,服务发展”作用,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新贡献。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总结成绩经验,努力开创明年工作的新局面,请各局认真做好2012年度认证认可工作总结,及时报送总结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围绕质检总局和认监委关于认证认可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2013年认证认可工作思路,以及对于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推进中国特色认证认可事业发展的思考与探索。
二、报送要求
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超过5000字。材料中的数据,截至2012年12月10日。
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送认监委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武宏伟
电 话:010-82262744
邮 箱:wuhw@cnca.gov.cn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