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检验检疫局在对出口婴儿推车进行现场抽批查验时,接连发现两批婴儿推车的锁定装置二道锁无法自动复位,有可能引起意外折叠,存在安全隐患。折叠锁定装置主要防止婴儿在推车中及将婴儿抱出或放入推车的过程中突然意外折叠。锁定装置一旦失效,推车意外折叠,轻则会导致婴儿受伤致残,重则会危害婴儿生命。
国标GB14748-2006(4.11折叠锁定装置)规定,为防止意外折叠,推车至少安装一个锁定装置,且打开锁定装置时必须符合两个独立的动作或两个连贯的动作,同时至少有一个锁定装置能够自动生效。此外,美国、欧盟等国家和地区也对婴儿推车的折叠锁定装置作了类似规定。由于折叠锁定装置关系着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所以每辆婴儿推车必须满足标准规定的要求。
对此,检验检疫部门给生产出口婴儿推车企业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信息收集,必须熟知各国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严格按照输入国的要求生产产品。二是首样完成后,应立即进行全方位检测,尤其是涉及到质量安全方面,待首件样品完全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投入生产。三是批量生产时,应加强产品一致性的核查,确保产品跟首件样品一致。同时,及时验证检测。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应送到相关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直至完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