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市场秩序,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集中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江省质监系统在该省范围内全面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清理整顿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行为,重点检查酒类、茶类及其他食品生产企业。除包装上印有“丽水市委市政府接待用酒”字样的丽水市鱼跃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鱼跃牌“绿谷琼液”白酒,经调查,确实为丽水市委、市政府接待用酒之一以外,浙江省其他质监部门未发现利用互联网销售滥用“特供”、“专供”等标识商品的现象。
同时,经查,该省质监系统所有单位没有授权或同意任何生产经营者以质监部门名义生产经销“特供”“专供”等产品,今后也决不会授权任何生产经营者,以质监部门名义生产经销“特供”、“专供”等标识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