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发出通报(G/SPS/N/NZL/485),新初级产业部制定河豚鱼(Tetraodontidae)进口要求。禁止进口完整或未加工的河豚鱼,准许进口经清洗、鉴定和加工并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特定卫生证书的河豚鱼。卫生证书必须为货物所属并经过河豚物种鉴定,包括一份产品已由认证人员证实清除内脏、加工成适合供人消费程度的保证书。
该通报的批准日期为2012年11月19日,拟生效日期为201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