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向WTO秘书处通报了“拟制定手机和广播站电磁波等级分类”的规定(G/TBT/N/KOR/393)。
手机和广播站的合成孔径雷达(SAR)值和电磁场暴露的等级分类将规定如下:手机的SAR值等级分为2级。第一级SAR值低于0.8W/kg,第二级SAR值大于0.8小于1.6W/kg,并且等级分类必须标识在包装盒的侧面。广播站的电磁场暴露的等级分为四级,等级分类必须在墙围或在广播站等地方显示。
该通报法规的批准日期为2012年11月,拟生效日期为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