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某小区业主向市长热线投诉,该小区电梯频频出现问题且未张贴检验合格标识,安全状况堪忧。
南宁市质监局接市长热线投诉转办件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该小区检查。经现场检查、查阅安全技术资料及对小区业主走访得知,由于开发商工期延误,造成该小区电梯安装工程仓促、安全技术资料移交物业延迟等情况,且电梯安装初期发生过一起短时间停梯困人事件,导致该小区物业公司对电梯质量存疑,在与电梯厂商及后续维保单位(电梯厂商委托)就困人事件交涉出现分歧后产生合同纠纷,影响了该电梯的维保,造成问题频发。为切实解决问题,南宁市质监局执法人员一方面立即对该小区物业下达了《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整改,另一方面组织了物业、维保单位、业主代表共13人召开了问题协调会。
会上,针对业主最为关注的电梯安全运行问题,南宁市质监局安监科负责人现场向业主发放并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内容,并就业主关心的电梯安全问题进行了解答;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则向业主承诺将优先解决电梯故障问题;广西特检院有关负责人向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解答了一些技术问题,并就物业公司提出的责任认定要求,建议其向广西特检院申请一次仲裁性质的委托检验。通过协调会,平复了业主对电梯故障产生的不安情绪,促使产生合同纠纷的物业公司和维保公司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