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统计局召开了“质量指标体系设计”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方案》,并决定在浙江地区开展试点。
2011年4月,“质量指标体系设计”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决定在湖北、广东、四川、云南、深圳、厦门6个地区扩大试点。目前扩大试点工作基本完成,试点达到了预期目标。按照计划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将在明年年初纳入国家法定统计制度,作为部门统计项目推广实施。
另外,财政部对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也较为认可,已批准在2012年预算中增加1300万元用于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工作,为实施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制度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