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2012年9-10月省(区)级媒体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部分产品发布的违法广告通告如下:
一、目力健护眼贴(康曦护眼贴)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夸大产品适用范围,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二、仙草骨痛贴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夸大产品适用范围,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
三、嘀拜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痔疮净)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四、欧拜纳米银抗菌水凝胶系列(鼻炎净)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五、化糖贴(盛世临红外保健系列贴-Ⅰ型)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安全”等承诺性用语。
六、鼻乐泡泡剂医疗器械广告。该广告中出现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儿童形象介绍产品,含有“无副作用”等承诺性用语。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加强广告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对违法广告及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