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烟台市质监局发布消息:新的葡萄酒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中实施。市质监局负责人表示,我市葡萄酒业肯定将经历一次“洗牌”,优胜劣汰。
据悉,新标准将葡萄酒分为优、优良、合格、不合格和劣质品5个等级,并对年份葡萄酒、品种葡萄酒和产地葡萄酒给出了明确定义 ,按色泽将葡萄酒分为白葡萄酒、桃红葡萄酒和红葡萄酒;按含糖量将葡萄酒分为干葡萄酒、半干葡萄酒、半甜葡萄酒和甜葡萄酒;按二氧化碳含量将葡萄酒分为平静葡萄酒和起泡葡萄酒。所有产品中均不得添加合成的着色剂、甜味剂、香精、增稠剂。
新标准还将特种葡萄酒纳入规范之列,特种葡萄酒是用鲜葡萄或葡萄汁在采摘或酿造工艺中使用特定方法酿制而成的葡萄酒。新标准的“术语和定义”属强制性条款,其含义如年份葡萄酒的年份必须是指葡萄采摘的年份,甜葡萄酒必须是每升含糖大于45克的葡萄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