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浙江长兴县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全县食品质量安全。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根据不同季节,生产淡旺季,为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局组织召开黄白酒、粮油、炒货类、桶装饮用水等产品的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会议,发放宣传资料,明确食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加强质量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针对食品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地沟油”、“PET水桶”等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大对黄白酒、粮油、炒货类、桶装饮用水等产品的检查和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处置。
严格值守,强化管理。公布举报电话12365、96317,保证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全局上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认真快速处理各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快速反应,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增强意识,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诚信守法经营,科学引导消费,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