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楚雄州质监局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质检总局“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的工作方针,采取多种形式,对该州质监系统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并再次明确提出“七个第一时间”、“四个工作到位”的要求,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安全底线。
“七个第一时间”:一是上级关于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精神、指示要第一时间传达;二是安全监管工作的会议要第一时间召开;三是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任务要第一时间落实;四是安全隐患要第一时间排查和整治;五是安全监管工作暴露出来的问题要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六是发生安全事故后要第一时间上报;七是发生安全事故后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到场指挥处置。
确保实现“四个工作到位”:一是履行责任要到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主要领导负主要责任,分管领导负分管责任,具体承办人负具体责任的原则”,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隐患排查整治要到位。要督促企业排查整治。对企业排查整治不力的,该采取措施的要采取措施。三是严格执法要到位。四是请示汇报工作要到位。对安全监管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请示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