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上海崇明县质监局接到市局12365转来的投诉举报接处单,孙女士反映自己居住小区内的一台电梯时常发出“怪”响。当天下午,崇明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县特种设备检验所检测技术人员、小区物业公司值班人员对该小区的被诉电梯进行全面检查。
经查,该电梯位于一新建小区。小区物业对电梯的管理较规范,在用电梯均经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检验并取得相关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经技术人员现场对该电梯检测后发现相关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电梯运行时也未听到“怪”响。
经特种设备监察人员对周边情况查看后,发现孙女士投诉中所反映的影响其休息的电梯“怪”响,与电梯本身的质量状况和安全性能无关,主要原因是电梯的机箱室与孙女士居住的楼层位于同一位置,都在顶楼,电梯机箱室内的噪声(也就是孙女士所称的“怪”响)偏大导致孙女士的休息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监察人员当场建议物业负责人可加装隔音设施减轻噪声对业主的影响,孙女士对崇明县质监局工作态度和回复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