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定四有”质量安全风险点管控措施、“两方八级”食品安全责任措施、“三级四项”食品安全培训教育措施等,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探索与实践过程中,山西省吕梁市质监局创新机制,监管与服务并举,频频开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新药方”,推动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百姓舌尖上的质量安全。
“看住点,就抓住了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关键;抓住线,就防控住了食品安全的风险;管好面,就守住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底线。点和线的工作做好了,面上的工作就完成了,我们的目标也就基本实现了。”谈起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吕梁市质监局局长赵权中开门见山,一语中的。
看住点,即严格管控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点。为了切实使食品生产企业严把各个质量安全关键环节,从根本上消除食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去年以来,吕梁市质监局对全市生产加工23个大类31个小类食品的235个生产企业涉及的共约1100余个质量安全风险点,实施了“三定四有”质量安全风险点管控制度。“三定”,即定风险管控点、定风险管控责任、定风险管控责任人;“四有”,即有管控目标、有管控制度、有管控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有管控记录。这一举措从多个关键环节和生产加工全过程对食品企业进行安全监管和风险防控。这一制度实施以来,各个食品企业都依据自身的特点找到了风险点所在,从而为把控食品安全提供了坚强的保障。在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汾酒集团总工雷振河指着白酒生产工艺流程图告诉记者,根据生产工艺特点,他们最终将白酒生产的原料采购、配料、制曲、冷散下曲、入缸发酵、入缸贮存、出厂勾兑、灌装、出厂检验等9个关键环节确定为食品安全风险点,并按照“三定四有”要求实施严格管控。
为推动、指导基层局和企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点管控制度,吕梁市质监局投资20余万元精心设计和印制了16种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记录档案,免费发放给所有食品企业统一使用,有效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风险点管控制度的实施。
抓住线,即以监督检查为主线,全面推进三个结合。去年以来,吕梁市质监局大力推进监管和服务机制创新,以监督检查为主线,全面推进“三个结合”,助力食品安全监管。一是监督检查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为了切实落实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该局精心制定并实施了“两方八级”食品安全责任制度。一方是各县(市、区)质监局严格建立和实施从局长到分管领导到监管、执法、检测机构负责人再到联系监管人员的四级责任体系;另一方是食品企业建立从法人到质量安全负责人到管理和技术人员再到生产操作人员的四级责任体系。目前,吕梁质监系统13个县(市、区)局的食品安全四级监管责任体系均已建立,从局长到联系监管人员共计260余人,层层分解和落实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全市231个食品生产企业均已初步建立了从法人到生产操作人员的食品安全四级主体责任体系,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内部形成了环环抓安全、人人保安全的食品安全全员岗位责任机制。二是监督检查与服务发展相结合。该局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的同时,确定了食品行业服务发展的重点:全力创建杏花村酒业集中发展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打造临县红枣有机产品和石楼全国有机农产品认证示范县两个建设基地。三是监督检查与服务培训相结合。今年以来,该局对全市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实施了“三级四项”培训教育制度。“三级”,即一级是市局组织对获证食品企业的法人代表、质量安全负责人、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二级是县(市、区)质监局组织对小作坊负责人、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三级是食品生产企业自行组织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四项”,即对食品生产主要从业人员重点进行法规知识、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职业道德四方面的培训教育,特别是在职业道德教育上,该局采取警示教育、考核评价等方式,强化生产企业诚实守信、严格行业自律的道德意识。截至目前,该局先后组织了两期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集中培训班,230余家食品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质量安全负责人共计480余人参加了培训,特别是对全市所有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80余名法人代表组织了一期职业道德专题教育,对160余名酒类产品生产企业的专职化验员进行了一期检验技术知识专业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管好面,即源头把关,全程监管。按照安全统领、全面推进的工作方针,吕梁市质监系统实行关口前移、源头治理的措施,以“整改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查处一批、关停一批、取缔一批”为标准,继续深化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指导和督促食品企业建立了全员岗位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全面管理制度体系、全程把关控制体系和全项记录档案体系。为了切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去年以来,吕梁市质监局对全市所有取证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深入实施了县(市、区)质监局定片、定点、定股(所、队、室)、定人、定责、定时和在企业公示监管人员、监管职责、举报电话的“六定三公示”联系监管制度,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和防控安全风险,努力避免一般性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目前,该市231(235家拟注销4家)家取证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率、联系监管率、风险排查率均达100%,食品安全工作实现了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化。
如今,在吕梁,食品生产企业已切实负起了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升了质量管理水平;在政府负总责的格局下,村委、乡镇以及质监等职能部门已切实形成一种监管合力,全力确保一方百姓的食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