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大力提升州直食品质量总体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州质监局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州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在开展“食品放心工程”安全监管中又出新举措。
一是严格源头监管,严格生产条件,凡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基本条件的企业,不准开业生产,已经开业的要立即停业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关闭;
二是认真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强制检验和计量监督等工作;
三是围绕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设备、工艺流程、产品标准、检验设备与能力、包装等方面进行审查,强化企业法人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四是严格实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打击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搀假使假、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窝点,依法取缔非法食品加工作坊和饮料生产厂;
五是会同有关部门加快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体系。通过以上措施的实施,我州食品质量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