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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 全面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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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青岛市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以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为契机,将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作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加大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快速发展。2006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546元,同比增长12.7%;农业总产值达到340亿元,同比增长3.7%;农产品出口达到23.16亿美元,同比增长18.2%。主要特点是: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青岛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多次召开全市农业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先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青岛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蔬菜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通告》等政策性文件和法规。在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上,优先保证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2007年,市政府把“食品放心工程”列为要办好的10件实事之一,并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强化安全责任,推进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青岛市农口各部门分别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市农委成立了农产品质量管理处,牵头负责全市蔬菜等种植业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市海洋与渔业局、畜牧局分别成立了水(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部门出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与区市、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层层签订监管和生产经营责任书,把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考核范围,强化“属地首责”,从行政管理和生产经营两个层面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围绕建设“全国食品最安全城市”的战略部署,青岛市确定了“十一五”期间食品安全体系建设的总体目标,提出要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强化源头治理,建立起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力争到2008年,全市蔬菜、水果、茶叶、粮油、畜禽产品、水产品等的标准化生产能力达到90%以上;种植、流通领域的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控制在6%以下;畜产品“瘦肉精”等违禁药物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无公害水产品基地磺胺类抗生素等违禁药物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其他养殖单位、市场流通的水产品磺胺类抗生素等违禁药物残留平均检出率控制在2%以下;规范达标130处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850处标准化畜禽养殖基地、70处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农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编制了《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规划(2006-2010)》和《青岛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行动方案》等。青岛市农委提出了围绕一条主线,突出三个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即: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食用农产品安全、增强国际市场竞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现代农业发展为主线;以生产源头质量控制为重点环节,以蔬菜等为主的“菜篮子”产品为重点产品,以高毒高残留农、兽药不超标为重点指标。

  三、强化措施,加大监管

  在2006年农业部开展的37个大中城市蔬菜农药残留监测和22个大中城市畜产品瘦肉精、磺胺类药物残留检测中,青岛市蔬菜农残、畜产品瘦肉精污染和磺胺类药残全年平均合格率分别为95.4%、99.5%和99%,均居于全国前列。

  (一)建立和完善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加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力度,累计印刷标准汇编3000册、农业标准化简明手册3万余册,发放至基层单位,指导企业和种养殖户按标准化要求组织生产。着力建立以生产技术规程为主体的地方质量标准体系,目前已制修订各类无公害农(水)产品生产技术规程172个。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建设。建立了以“市级质检中心为龙头、以市区质检站为骨干、以快速检测点为基础”的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体系。种植业方面,建成了1处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6个县市区质检站和47处快速检测点。目前,市级农产品质检中心已成为部级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并承担全国蔬菜农药残留例行监测任务。6个县市区质检站中的即墨、胶州、胶南3市和城阳区质检站已先后通过省级计量认证。渔业方面,建成了1处市级渔业环境和水产品质检中心,3个县区市检测站。畜牧业方面,建立了动物卫生监控中心、兽药药残监控中心和饲料质量监控中心,全部取得省级计量认证,市兽药药残监控中心被农业部确定为部级畜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2006年,全市组织进行各类产品质量抽检16次,涉及种养殖基地300余个(次),抽取样品5000余样次,有效实施了农产品质量监督监控。

  (三)加强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体系建设。2001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开展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近1000期、出动宣传车360余次、印制明白纸5000万张,培训人数达到了50万人次。建立了专家对应基地技术指导责任制,市农委组织200多名具有中高级职称技术人员对150处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进行了技术承包,为促进标准化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突出抓好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各部门相继出台《青岛市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无公害水产品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50余个,加快和规范无公害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种植业方面,目前全市已规划、建设市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19处、140万亩;胶州、莱西、即墨、胶南四市被列为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或标准化示范区;重点建设了21处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渔业方面,建立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58处、8.1万余亩。畜牧业方面,肉鸡标准化生产占存养量的93%,生猪标准化生产占存栏量的81%,奶牛标准化生产占存栏量的78%,蛋鸡标准化生产占存养量的82%。

  (五)加大农产品质量认证和品牌培育力度。全市已有160处种养殖基地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88个产品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31家企业的62种产品取得了国家A级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21家企业的38个产品通过了农业部中绿华夏有机产品认证。2006年,胶州大白菜、万福分割猪肉、茂余牙鲆鱼3个产品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 12个初级农产品被评为山东省名牌农产品;19个初级农产品被认定为青岛市名牌农产品。

  (六)实施市场准入管理。2005年,实施了《青岛市部级定点市场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推进计划》,选择平度南村、莱西东庄头、城阳批发市场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目前,3处市场普遍建立了入市销售农产品检测、检测结果公示、市场信息联网发布、不合格产品追溯等制度,与生产基地、大户建立了“场地挂钩”机制,健全了流通中介服务组织,建立了无公害、绿色农产品专营区,完善了信息服务平台,市场功能得到大大提升。

  (七)实施出口农产品“绿卡行动计划”。全市已建立9处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示范区,带动全市按GAP生产19万亩;制定了花生等9种作物良好农业操作规范(GAP),初步建立了出口农产品生产投入品质量安全保障供应网络。

  (八)依法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自去年底在全市推行高毒高残留农药定点销售,由原来的3000多个农资经营点核减为200个左右专门店,并建立健全农药营销台帐,确保高度高残留农药来源、去向和用途可追溯。同时,加大对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高毒、高残留农(兽)药、假劣农业投入品的打击和查处力度。近年来,全市共查获假冒伪劣农资产品10余万吨,货值3000余万元;立案查处案件3200余起,其中移交司法机关8起;捣毁制售假窝点20个;收缴毒鼠强等剧毒鼠药9.5千克,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约4900万元。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农业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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