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国家认监委:补充建设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和实验室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国家认监委发出公告,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指定承担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任务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

  公告明确了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数量以及申请条件。符合条件并愿意承担相应认证或检测任务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需在2012年11月16日前将申请书及电子版报送国家认监委。

  公告指出,各认证机构和实验室申请多个《拟指定认证机构、实验室的业务领域、地域及数量表》指定序号或者同一指定序号多行所列认证或检测任务的认证机构、实验室的,应按每一指定序号、每行对应要求分别填写申请书;各申请机构应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国家认监委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详细内容可登陆国家认监委网站公文公告栏查询。

作者:丁莹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