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启动首届人民政府质量奖评选活动。据悉,凡在宜春市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合法运营3年以上,取得良好经营业绩或作出突出社会贡献的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组织都可申报参加评选。具体申报条件及申报表格可登陆到宜春政府网查询和下载。
宜春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宜春市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首次获得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称号的企业(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奖励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