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检验检疫局签发了首份《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ECFA)原产地证书。此次签发的ECFA证书项下货物名称为活性炭,重量18.9吨,签证金额为12600美元,企业凭此证书可以减免6.5%的关税,优惠819美元。
根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从2011年1月1日起两岸全面实施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早期收获计划,大陆出口中国台湾的267种货物可以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进入台湾市场,ECFA原产地证书是两岸产品享受进口关税优惠的重要凭证。为促进大同朔州地区出口贸易发展,大同检验检疫局利用多种渠道积极宣传ECFA证书的带来的关税优惠,一是通过窗口、媒体、网站、产地证知识培训等方式宣传;二是联合地方其它部门宣讲,扩大影响力。与大同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大同市贸促会、大同市商务局、大同海关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宣讲会,大同市40余家出口企业和相关部门的100多名人员聆听了专家的宣讲;三是深入地方出口企业,掌握出口到中国台湾的企业底数,进行针对性的业务辅导,帮助企业了解办证程序,熟悉办证要求,提高ECFA原产地证的签证效率和覆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