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塑料编织袋企业生产行为,提高塑料编织袋产品质量,内蒙古赤峰市红山区质监局稽查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塑料编织袋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共抽取7家生产企业的7个批次的样品,目前样品已送由赤峰市产检所,主要针对塑料编织袋的外观、防潮性能、物理性能项目进行检验。对于检验不合格产品,执法人员将依法给予严厉的行政处罚。
同时执法人员还向对企业的负责人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负责人的质量意识。要求生产企业在产品出厂必须进行检验,自身不具备检验条件的,应进行委托检验,保证产品检验合格后再出厂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