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江西赣州市电梯维保行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该市质监局在全市开展了电梯维保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为期三个月,集中整治电梯维保企业不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低质维保的行为,强化电梯维保企业证后监管。
一是严格落实维保单位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企业质量体系运行情况、人员资质和维保质量的核查,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维保企业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严格落实非注册地电梯维保单位资格备案制度,即在赣州市域开展电梯维修保养相关活动的单位,必须在市内设立办事处或工作站,且应取得省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相应的电梯维修项目许可,有正式名称、固定的办公场所、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及必要的维护检查设备,维保施工过程中,现场持相应作业项目的作业人员不得少于2人,维保人员人均保养台数不得超过25台,单一维保项目电梯数量50台及以上的,应设立维保工作分站或设有常驻维保人员。
三是开展维保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建立黑名单制度,实行末尾淘汰。从企业安全基础、安全意识、安全素质、安全责任、安全行为、安全保障能力以及安全文化等方面开展维保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对严重失信的电梯维保企业,特别是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作业人员给予应有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重点监察监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按相关规定上限予以处罚,且拒不整改的,责令该企业退出赣州电梯维保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