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内蒙古通辽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专项治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及会议期间安全生产的持续稳定,由通辽市质监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气象局联合对9个旗县(市)(区)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按照方案和督查重点,采取边督查边听汇报、抽查现场等方式,共抽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35家,现场检查设备192台。
从督查情况看,全市各旗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对于十八大前及召开期间安全生产保障工作都进行了相应部署,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纳入了安全生产总体工作之中,并开展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大部分旗县市区在乡镇、街道无安全生产专兼职人员,不利于掌控辖区安全生产状况。二是安全隐患排查仍有死角,如“土锅炉”隐患的消除以及非法生产使用特种设备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三是超检验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使用仍是部分旗县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四是各旗县政府目前都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机构,但因资金、设备和部门配合等问题缺乏相应演练。
针对以上问题,督查组提出建议:一是市政府应加强各旗县政府及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组织建设,成立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并赋予一定的监管责任。二是应加强企业“三同时”建设。企业新建项目立项评估应邀请质监部门参加,把住特种设备安全源头关,避免出现先上车后买票现象。三是应加强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对于土锅炉、气体充装、城镇燃气、供热压力管道、流动式起重机以及燃气汽车改装等专项整治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牵头下由安监、城建、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四是旗县政府应继续在土地、资金方面支持特种设备检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使全市各旗县全部建立民用液化石油气检验站,实现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定期检验,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