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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从11月1日起对机动车实施强制性安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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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盟从11月1日起,对在成员国生产和销售的新型机动车开始实施一系列新的强制性安全标准,包括安全带锁紧提示装置、更方便的儿童安全座椅固定装置和轮胎胎压监控系统等。

  根据这一法规,自生效之日起,在欧盟成员国生产和销售的新型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下安全标准:司机座位需配备带图像和声音提示功能的安全带锁紧装置;乘用车后排座椅需有至少两个更方便的儿童安全座椅固定装置安装点;乘用车行李舱前的后排座椅必须足够坚固,以确保车辆在发生正面冲撞事故时,车载行李发生移动不会伤及后排乘客;乘用车需装备轮胎胎压监控系统,以提醒司机胎压是否正常,等等。

  欧盟委员会负责工业事务的副主席安东尼奥·塔亚尼指出,实施这些新措施有助于减少车辆事故的发生几率并降低事故造成的影响,将大大提高道路交通安全。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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