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举报投诉反映的情况,广州市质监局稽查分局执法人员联合公安前往白云区市井街大冈村大园街二巷7号一楼进行执法检查。
该地为一面积约30平方米的独立房间,房间内放置着一个塑料大桶,桶底接出一塑料龙头开关,组成了一套手动灌装设备,塑料大桶里储存了大半桶黑色液体。房间内还摆放了38桶散装酱油,还有已经使用完的散装酱油空桶弃置在房间角落。在该房间入口卷闸门的右侧存放了包装好的“龟xx”酱油成品,房间内还发现了“龟xx”酱油的标签标贴、“美x”鲜味汁空瓶、“美x”鲜味汁瓶盖、“家x”浓缩鸡汁的成品等物品。
场所负责人刘xx承认该处是他和几个工人用于生产加工“龟xx”酱油、“家x”浓缩鸡汁等调味料产品的加工窝点,且该加工窝点没有办理任何经营证照,同时也没有获得任何单位或个人授权或委托其生产加工上述产品。
同时他还承认,广州市白云区市井街大冈村大冈新苑7号旁一临时建筑屋是他用于存放调味料产品的仓库,执法人员于仓库中发现了86箱“龟甲万”酱油成品。
根据执法情况,刘xx等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已移送公安立案侦查。执法人员现场查扣了“龟xx”酱油成品、标贴、瓶盖、原料酱油等原材料,及相关灌装设备2套,原料酱油空桶5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