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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帮助企业获得260多万元短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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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传来消息,该公司进口的一船大豆在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帮助下获得260多万元巨额赔偿,“奥索丽娜”(ORSOLINA BOTTIGLIERI)轮进口大豆索赔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事情还得追溯到2011年7月16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从国外进口了6.56万吨大豆,由意大利籍“奥索丽娜”轮自巴西维多利亚港(VITORIA)运抵浙江舟山港,将部分货物减载后,其余货物继续运至张家港。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登轮发现载于该轮4号舱的货物出现红变,舱口下的四周内侧大豆断层明显,板结严重,货物发热。2011年7月17日,收货人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向张家港检验检疫局提出对该批进口大豆进行残损鉴定的申请。该局鉴定人员经过细致调查、认真取样、严格检测,根据大豆的受损情况、样品检验结果以及受损货物加工生产的产品的检测结果和商销的影响进行估损贬值,最终验得残损大豆4183.47吨,为企业出具残损索赔证书,助其挽回损失267.8万元。

  残损鉴定是个系统工程

  了解装货港及船舶航行情况是首先条件。2011年7月18日,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开始对该批货物进行残损鉴定。鉴定人员首先查阅该轮航海日志、上三航次货物、适载检验报告、船舶规范、配载图、舱单以及合同、发票、提单等资料,通过询问船长、大副等有关人员,了解货物在装货港情况和从巴西维多利亚港至张家港的航行情况。

  船舶资料显示,“奥索丽娜”轮为意大利籍散货船,2001年建造,船龄10年,船长225米,型宽32.2米,共有7个货舱,各舱的舱盖板为机械式(链条驱动)横向水平左右方向对开。各个货舱只有4个自然通风口,对称地分布在左右对开舱盖的前后舱壁上。

  据该轮船长、大副报告并核对上三航次货物、配载图等单证,该轮上三个航次分别装过大豆、煤和大豆。装本批货物之前,2011年5月26日,LINKMILLA SERVICES LTD.检验机构对该轮第1、2、3、4、5、6和7号舱进行了适载检验,并出具了合格适载检验报告。

  据航海日志记载,该轮于2011年5月26日22:30至6月1日23:10停靠巴西图巴朗港(TUBARAO)装载本批货物。装货期间,2011年5月28日21:16-22:10和22:50-22:55有雨,其它时间先后因10次设备故障和4次恶劣海浪天气停装,待装时间约80个小时。装货完毕后船方对装上船的全部货物均签署了清洁提单,表明船方对所装货物无任何意见。

  该轮于2011年6月2日离开巴西维多利亚港,从巴西至张家港的航行路线为:巴西维多利亚港→好望角→新加坡→台湾海峡→舟山港→张家港。2011年7月13日抵达中国舟山港首先进行部分货物减载。船长、大副称航行途中未遇异常。该轮运抵中国舟山港后,将第2、4和6舱内的部分货物进行减载。减载前后,舟山检验检疫局查验了减载舱,减载舱内的表层货物均未见异常。减载货物运抵目的港张家港后,收货人未发现减载货物异常。该轮剩余货物于2011年7月16日抵达张家港东海粮油码头,对该轮表层货物检验未发现异常。随即开始卸货,该轮4号舱刚卸1000吨左右大豆,鉴定人员在卸货过程中实施取样时发现,此时卸下的大豆结块异常,呈红变状,便马上紧急叫停。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副局长樊惠良得知情况后,不顾高温天气,深入4号舱内,亲临现场指挥。鉴定人员通过多港分卸联合检验新模式,走访舟山检验检疫局,调查了解到该轮在舟山港减载的全部信息。

  现场登轮鉴定极为关键。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进入该轮4号舱内进行现场查验,发现该舱四周大豆颜色比正常的要深,出现红变,部分大豆结块严重,并形成明显结块断层,不能形成自由流动,显示断面状。鉴定人员到船舱的中央部位,可以感觉到脚下的货物软硬不一,有的地方较软,有的地方较硬,说明货物有不同程度的结块现象。舱内局部地区温度较高,鉴定人员用手埋进货堆时,有明显的灼热感。在舱口下放绳,发现绳内侧靠近舱壁部分大豆也有发红、结块,说明除了比较容易受损的舱口盖正下方大豆有受损以外,其余部分大豆也受到损伤。

  测量温度发现异常情况。鉴定人员对该轮4号货舱板结较严重处进行布点测温,由于表层结块程度不同,温度计探头可插入货物的最大深度也各异,对各点测温时探头插入的深度为0.3-0.5米,对各点货物表层温度作了记录。具体情况如下:当时舱内环境温度为32.5℃。在距前舱口围板1.0米处,挖出一个深0.3-0.5米的坑,货物结块严重,测得货物内部温度高达39.5℃;在距前舱口围板2.0米处,挖出一个深0.3-0.5米的坑,测得货物内部温度高达40.9℃;在距左前舱口围栏2.0米处,同样挖出一个深0.3-0.5米的坑,断面呈褐色,测得货物温度高达42.5℃;在距左后舱口围栏2.0米处,同样挖出一个深0.3-0.5米的坑,断面呈褐色,测得货物温度高达41.4℃。上述温度记录充分表明,本批货物已遭到不同程度的热损。

  经过查阅资料、询问船方、现场查看,证明该批货物在张家港卸货前已发生残损情况。残损货物发生在4号舱货物中下部。该轮没有机械通风设备,只有自然通风,该轮经过好望角温差较大,在1个半月的运输途中货物没有很好地通风,导致局部货物发热出现热损。虽然不排除装货港装货时下雨受潮的可能性,但由于船方签署了清洁提单,因此只能采信货物残损发生在航行途中。

  现场查勘结束后,鉴定人员将残损情况告知收货人,收货人立即向船东保赔协会提出抗议。船东保赔协会也派人赴张家港卸货现场查看,完全承认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对本批货物残损鉴定的事实依据。当日,船东保赔协会便向收货人提供了130万美元的担保函。

  由于进口大豆货值较高,为避免残损货物中尽量少混入好货,鉴定人员在船方和港务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对货物进行较为科学的分卸和取样。2011年7月19—20日,该局鉴定人员冒着高温天气,24小时对4号舱内货物进行监督剔卸,并以校准之衡器全部衡重。卸货完毕。鉴定人员再次下舱进行查验。污水井完好,舱壁完好,但发现扶梯支架角落剩有发霉和腐烂大豆,说明装货港适载检验未符合要求。鉴定人员按相关规程要求从该舱内货物中抽取代表性样品,并将残损程度不同的货物分两类分别存放。经鉴定,200.52吨一类货物为严重发热、红变,结块,3982.95吨二类货物为大豆发热、变色,板结,分别单独存放于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筒仓内。

  科学检测鉴定  客观估损贬值

  首先,对样品检测分析。2011年7月25日,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对现场抽取的残损货物分三类样品进行制样编号,然后送实验室进行分析,主要有蛋白质、水分、含油量、黄曲霉毒素、杂质、热损、总损伤等指标。合同要求热损(%)≤4,总损伤(%)≤8.5,检测结果表明:第一类是特别严重的,热损伤和总损伤分别为67.58、 69.62,高出合同指标16倍和7倍。第二类是一般严重的,热损伤和总损伤分别为15.03、20.32,高出合同指标276%和139%。第三类是正常样品,热损伤和总损伤分别为1.8和5.3。

  其次,对受损货物进行贬值估损。针对两类热损大豆,分别对残损大豆连续加工中的榨油进行了检验、考核。该批大豆的实际损失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加工出的油产量、品质降低;二是加工出的豆粕品质降低;三是由于大豆残损导致卸货、加工过程产生的一些额外费用。额外费用由生产成本增加费、船期滞港费、筒仓清仓费用、码头剔卸热损大豆机械费及人工力资费等构成。

  该批受损大豆分为两类:一类货物,严重热损的,共计200.52吨,油产量每吨大豆降低0.005吨,品质油价受酸价影响,每吨油下降1500元,豆粕销售价格每吨豆粕下降150元,生产成本每吨大豆增加79.89元,船期损失每吨大豆增加23.31元,筒仓清仓费用每吨大豆增加1.82元;二类货物,一般热损的,共计3982.95吨,油产量每吨大豆降低0.001吨,品质油价受酸价影响,每吨油下降100元,豆粕销售价格每吨豆粕下降20元,生产成本每吨大豆增加13.8元,船期损失每吨大豆增加1.17元,筒仓清仓费用每吨大豆增加0.09元,码头剔卸热损大豆机械费及人工力资费每吨大豆增加15元。

  2011年9月1日,为了科学公正,张家港检验检疫局鉴定人员走访其它国内大豆加工企业,了解正常情况下加工巴西大豆的出油率、豆粕得率等有关参数,以评定热损大豆对应项的贬值数额。

  根据大豆的受损情况、样品的检验结果、以及受损货物加工生产的产品的检测结果和商销的影响进行综合估损,一类货物最终验得贬值35%;二类货物最终验得贬值15%。2012年8月27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依据张家港检验检疫局出具的索赔证书,最终对外成功索赔267.8万元,该公司副总经理顾亚平认为,索赔之顺利、到账之迅速是前所未有的。

作者:毛界红 刘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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