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质监系统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通知》,自2012年9月起,至2013年12月,正式启动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从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行政决策依法科学民主、提高为经济社会事务服务的效能、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未发生一票否决的情况等七个方面建立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目标要求。
为在搞好活动的开展,该局成立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将活动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深入动员,广泛发动,加强宣传,切实营造创建活动热潮,真正做到在工作中创建,在创建中提升,努力争创全省、全国质监系统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切实推进法治质监建设,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