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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荔湾区质监局与区法院建立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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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司法衔接,广州荔湾区质监局利用区法院庭审机会,由区局袁洪太局长带队参与旁听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黄某等三人无证照在出租屋内掺加非食用物质浸泡牛百叶海参等农产品案,了解法院审理过程中所需证据及法律适用等,以提高执法人员在日常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如何取证、法律的适用等方面能力。

  庭审后,区法院邀请区质监局参加人员及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区“三打”办领导举行了座谈会,重点对追刑案件办理的衔接工作进行了交流,确立在今后工作中与区法院建立沟通交流机制,使追刑案件得以顺利办结。

作者:佚名 来源: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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