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土耳其外贸署依据2003年12月16日25318号公告《对纺织品的监管和保障措施规定的修改》,以“市场扰乱”或“市场扰乱威胁”为由决定对中国42类纺织品实施保障措施。42个类别包括24个目前仍受配额限制的纺织品类别、10个2002年实现一体化的类别和10个非配额类别。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崇泉今天就此发表谈话时说,中国政府对此表示震惊和坚决反对。
崇泉说,在全球纺织品贸易即将实现一体化的关键时刻,土耳其政府的做法不仅背离了世贸组织自由贸易原则和纺织品贸易自由化的精神,严重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也违反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影响了中国在世贸组织中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崇泉说,中国政府多次强调,中国加入WTO的法律文件中专门针对中国的有关条款是在特定历史情况下形成的,是不公平的,也是有条件的。中国政府坚决反对任何国家和地区曲解和滥用有关贸易救济条款,对中国纺织品服装采取特别限制措施,破坏纺织品一体化的贸易保护主义做法。
崇泉指出,中国政府要求土耳其政府立即撤销此错误决定,尊重世贸规则和双边互惠的经贸合作原则,严肃对待中方提出的上述要求,通过对话与合作,妥善解决中土纺织品贸易问题,避免因此损害中土经贸关系,同时,也为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承担自身应有的责任。
崇泉表示,对土耳其的做法,中国政府保留在世贸组织框架下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