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实函[2012]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关于开展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通知》(建标实函[2012]98号)的安排,我司将在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辽宁省沈阳市举办高强钢筋应用技术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加快应用高强钢筋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等环节高强钢筋应用技术,钢筋加工与配送技术。
二、培训时间
1.新疆培训时间
2012年11月6日~7日,会期2天,11月5日报到。
2.辽宁培训时间
2012年11月13日~14日,会期2天,11月12日报到。
三、培训地点
1.新疆建设大厦(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106号,电话:0991-8879288/8848123)
2.辽宁人大干部培训中心-人民大厦(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1号,电话:024-86681158/86866580)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6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期间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五、会务联系人和电话
新疆培训班会务工作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辽宁培训班会务工作委托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宋振
电话:010-64517737 手机:13701166826
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发展中心
联系人:于晓霞 苏娇健
电话:024-23447659 手机:13940118808 1380407668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