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进境动植物检疫风险监控,提升预警及快速反应水平。完善进境动植物检疫疫情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做好进境动植物检疫标准法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疫情信息、检疫截获信息等共公技术和信息服务;规范口岸疫病疫情和有毒物质鉴定检测复核程序,完善检出率指标评价体系;加强检验检疫监测数据统计分析,实现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提升口岸预警及快速反应科学水平。
5)加强口岸动植检核心能力建设,提升国门生物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完善口岸动植检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重点加强现场查验场所、除害处理设施、隔离检疫场圃和检疫犬培训基地的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继续推进动植检三级实验室体系建设,加快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步伐,加大对中西部动植检实验室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动植检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安全管理和等级建设;实施基础能力验证计划,建立参考物质资源库和检测标准科学性验证评价体系。
6)加快科技创新,提供技术支撑。发挥进出境动植检专家队伍重要作用,拓展适应动植检工作发展的科技创新思路;开展检测鉴定、除害处理等动植检新技术新装备研发及应用,全面提高动植检工作科技水平。
7)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开展有关进出境动植检法律法规、公民责任、把关服务成效等内容的国民教育和社会宣传,增强公众动植物检疫和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意识,营造国家重视、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进出境动植检事业氛围。
到2015年,通过上述努力,构建进出境动植物外来有害生物防御体系,建立覆盖我国主要边境口岸和进出口贸易基地的检测监测网络,保障国家经济、农业和生态安全。